- A+
答:按照《財政部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增值稅若干新規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六條要求,【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注銷時庫存商品需要補稅嗎,般納稅人注銷時庫存須補稅嗎?答:按照《財講解,財政部增值稅財稅庫存根據規定通知若干政策,下面是【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注銷時庫存商品需要補稅嗎!
普通納稅人注銷時庫存須補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增值稅若干新規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六條要求,普通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普通納稅人條件,轉為小范圍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出項稅額轉出解決,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因而,普通納稅人申請注銷時,庫存未實現銷售不須補繳增值稅。
《財政部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增值稅若干新規困惑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解讀
普通納稅人注銷后存量的存貨怎樣處置?
企業因歇業、遣散、撤銷等情景,注銷稅務登記與注銷登記等現象時有產生。企業注銷登記時都或多或少有存貨〔原資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按時間收款發出商品等〕存量。
一、普通納稅人在企業注銷時的存貨解決辦法
普通納稅人企業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時,假如企業銷項稅金大于出項稅金,并且按注銷企業的相關新規要求繳納增值稅后,企業以及存貨余額的,其存貨余額一些應按存貨的實用稅率計算補交已抵扣的稅款,由于存貨在當初購進時其出項稅金已作了抵扣,減輕了當期應交稅金,既然現存貨已經退出了企業的運營流動,所以要對先期已抵扣的出項稅進行重新調配。
企業按照法律注銷同時,取消增值稅普通納稅人條件,闡明企業將不再存續,此時清理應留意,企業對一切的資產包含存貨是怎么辦的,假如匹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則應視同銷售;假如無償贈送別人,則應視同銷售;假如已沒能運用價值而廢棄或盤虧,應作非正常損失,作出項稅額轉出,補繳稅金。
二、小范圍納稅人在企業注銷時的存貨解決辦法
因為小范圍納稅人企業在新規上的特殊性,因而小范圍納稅人企業購進貨物無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公用發票,其支付的增值稅額均不得進入出項稅額,不得由銷項稅額抵扣,而應計入購貨本錢。因而,經核實其存貨屬正常規模的(即平常稅負正常,存貨帳實相符,無虛假),不應作出項稅轉出或計提銷項稅等征稅解決。小范圍納稅人企業注銷時,其存貨不作納稅重新調配。
三、普通納稅人劃轉為小范圍納稅人時的存貨解決辦法
按稅收新規要求,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之下的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普通納稅人還有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之下的從事貨物生產或供給應稅勞務的普通納稅人應劃轉為小范圍納稅人企業進行管理。取消普通納稅人條件轉為小范圍納稅人其存貨性質未產生變動,作出項稅額轉出是沒能法律依據的,假如在劃轉時,企業銷項稅大于出項稅,且企業有存貨余額的,應先按存貨購進原價進行價稅別離,別離出的增值稅額應計入原普通納稅人的銷項稅金中去,再按原存貨的購進價稅共計數額計入劃轉后的小范圍納稅人企業存貨賬簿中。
四、小范圍納稅人轉為普通納稅人時的存貨解決辦法
按稅收新規要求,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到達180萬元之上的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小范圍納稅人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到達100萬元之上的從事貨物生產或供給應稅勞務的小范圍納稅人,應劃轉為普通納稅人企業進行管理。在劃轉時,假如小范圍納稅人有存貨余額的,因為小范圍納稅人不具備增值稅公用發票的運用權,而劃轉后的普通納稅人購進貨物的出項稅能夠抵扣,因而原小范圍納稅人可依存貨購進價稅共計數額到稅務機關代辦窗口開具增值稅公用發票,并按新規要求完稅,新劃轉的普通納稅人企業可將取得的稅務機關開立的增值稅公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款進行抵扣。
五、企業注銷后再銷售存貨的解決辦法
普通納稅人企業與小范圍納稅人企業注銷稅務登記后,企業已不可以再進行運營流動了,假如企業存貨沒能解決終了,過期間后以及存貨須銷售時,應持購貨單位的結算證實與雙方的購銷協定,到稅務機關開立一般發票,并按稅收新規要求按征收率繳納稅款。
財政部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增值稅若干新規的通知
財稅〔2005〕165號
各省、資質轉讓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我國稅務局,新疆生產建立兵團財務局:
經鉆研,現對增值稅若干新規困惑明白如下:
一、銷售自產貨物供給增值稅勞務并同時,供給建筑業勞務征收增值稅,納稅義務產生時間的落實
根據《我國稅務總局對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供給增值稅勞務并同時,供給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困惑的通知》(國稅發〔2002〕117號)要求,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供給增值稅勞務并同時,供給建筑業勞務應征增值稅的,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產生時間依照《中華人民共與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執行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要求實施。
二、企業在委托代銷貨物的流程中,無代銷清單納稅義務產生時間的落實
(一)納稅人以代銷模式銷售貨物,在收到代銷清單前已收到全副或一些貨款的,其納稅義務產生時間為收到全副或一些貨款的當日。
(二)關于發出代銷商品超越180天仍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視同銷售實現,一概征收增值稅,其納稅義務產生時間為發出代銷商品滿180天的當日。
三、個別貨物進口環節和中國環節還有中國地方間增值稅稅率實施不統一出項稅額抵扣困惑
對在進口環節和中國環節,還有中國地方間個別貨物(如初級農產品、礦產品等)增值稅實用稅率實施不統一的,納稅人應按其取得的增值稅公用發票與海關進口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出項稅額。
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同一貨物進口環節和中國環節還有地方間增值稅稅率實施不統一的,當然將相關現象逐級上消息至都有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由上一級稅務機關予以明白。
四、不得抵扣增值稅出項稅額的計算劃分困惑
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不包含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沒辦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出項稅額一些,按下面所展示的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出項稅額:
五、增值稅普通納稅人(之下簡稱普通納稅人)轉為小范圍納稅人相關困惑
納稅人一經認定為正式普通納稅人,不得再轉為小范圍納稅人;輔導期普通納稅人轉為小范圍納稅人困惑持續根據《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相關困惑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的相關要求實施。
六、普通納稅人注銷時存貨及留抵稅額解決困惑
普通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普通納稅人條件,轉為小范圍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出項稅額轉出解決,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七、運輸發票抵扣困惑
(一)普通納稅人購進或銷售貨物(東北以當地區固定資產除外)通過鐵路運輸,并取得鐵路部門開具的運輸發票,假如鐵路部門開具的鐵路運輸發票托運人或收貨人名字和其不統一,但鐵路運輸發票托運人欄或備注欄注有該納稅人名字的(手寫沒效果的),該運輸發票能夠算作出項稅額抵扣憑證,允許計算抵扣出項稅額。
(二)普通納稅人在生產運營流程中所支付的運輸價格,允許計算抵扣出項稅額。
(三)普通納稅人取得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發票與國際貨物運輸發票,不得計算抵扣出項稅額。
(四)普通納稅人取得的匯總開具的運輸發票,凡附有運輸企業開具并加蓋財務公用章或發票公用章的運輸清單,允許計算抵扣出項稅額。
(五)普通納稅人取得的項目寫上不完全的運輸發票(附有運輸清單的匯總開具的運輸發票除外)不得計算抵扣出項稅額。
八、對從事專用事業的納稅人收取的一次性價格是否征收增值稅困惑
對從事熱力、電力、燃氣、自來水等專用事業的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一次性價格,凡和貨物的銷售數目有間接關系的,征收增值稅;凡和貨物的銷售數目無間接關系的,不征收增值稅。
九、納稅人代行政部門收取的價格是否征收增值稅困惑
納稅人代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價格,凡同時,滿足之下資格的,不屬于價外價格,不征收增值稅。
(一)經國務院、國務院相關部門或省級政府同意;
(二)開具經財政部門同意運用的行政事業收費公用票據;
(三)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或雖不上繳財政但由政府部門監管,專款公用。
十、服務保險費、汽車購買稅、牌照費征稅困惑
納稅人銷售貨物的同時,服務保險而向購置方收取的保險費,還有從事車輛銷售的納稅人向購置方收取的代購置方交納的汽車購買稅、牌照費,不算作價外價格征收增值稅。
十一、對于計算機軟件產品征收增值稅相關困惑
(一)嵌入式軟件不屬于財政部、我國稅務總局《對于激勵軟件產業與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相關稅收新規困惑的通知》(財稅〔2000〕25號)要求的享用增值稅優惠新規的軟件產品。
(二)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并伴隨銷售一并收取的軟件裝置費、保護費、培訓費等款入,應根據增值稅混合銷售的相關要求征收增值稅,并可享用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新規。
對軟件產品交付運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保護、技術代辦費、培訓費等不征收增值稅。
(三)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都有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
十二、印刷企業本人購置紙張,承受出版單位委托,印刷消息紙書刊等印刷品的征稅困惑
印刷企業承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行購置紙張,印刷有一致刊號(CN)還有采用國際規范書號編序的圖書、消息紙與雜志,按貨物銷售征收增值稅。
十三、會員費款入
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款入不征收增值稅。
注釋:一些條款生效,本方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一)項“東北以當地區固定資產除外”的要求、第九條、第十條生效。參見:《財政部我國稅務總局對于頒布若干廢止與生效的增值稅標準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17號。
本文章轉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絡機構刪除(機構買賣網,機構轉讓、收購機構、資質轉讓、股權轉讓代辦平臺)
- 我的微信
- 這是我的微信掃一掃
-
- 我的微信公眾號
- 我的微信公眾號掃一掃
-